《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试点企业范围为经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备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其中,备案的中央企业分公司、子公司由中央企业统筹确定。


       试点职业(工种)范围由企业选择与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实现职业发展贯通的工程技术类等职业(工种)先行试点。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